刊登日期: | 2016/1/14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/14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52900216B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」,業經本府105年1月14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0216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6項規定辦理。 二、另請本縣環境保護局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函送雲林縣議會查照,並將備查情形副知本處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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